诸位: 暂时且慢讨论什么荔枝灯、西瓜帽之类,先看看我设计这顶“后现代法官执法礼帽”,怎么样?
绝,看那中间的一撮,跟当时还在曼联的小贝真有得一比 同时庆祝偶在本坛的第100个帖子 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-3-4 21:29:40编辑过]
同时庆祝偶在本坛的第100个帖子
估计在论坛里戴上这么一顶帽子,一定可以无话不说了。
哈哈, cool
我是想让大家明白,在未来的法制时代,不是“老虎屁股摸不得”,与之相对应的将变成“法官头顶碰不得”了。看看有没有犯逻辑性错误哦? 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-3-6 9:35:13编辑过]